科目代码:501
科目名称:建筑设计
适用专业:建筑学

一、考试要求
建筑设计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院建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专业课考试。主要考察对建筑设计、建筑构造等所学知识综合运用能力。

二、考试形式
试卷采用绘制图纸形式,主要包括建筑平面、立面、剖面、总图、透视或轴测、详图等。考试时间为 6 小时,总分为 150 分。

三、考试内容
(一)中小型建筑设计
1、场地设计。
2、综合运用设计原理进行空间组织设计。
3、技术设计,包括对设计规范、结构、材料等技术知识的设计运用。
(二)建筑构造设计
能综合运用构造原理,对设计方案进行构造深化设计。

四、参考书目
本科目不提供参考书目。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要携带绘图工具,2 号草图纸(拷贝纸)若干张、坐标纸(进入考场前不得提前布置在图板上)、图板、比例尺、绘图尺、绘图笔、透明胶带等,可携带无编程无存储无记忆功能的计算器。